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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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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 广东法商专修

课程详情2011-05-31 17:55
湖北*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湖北*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简章


项目简介:
湖北*是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已有75年的建校历史以及60余年本科教育、28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历,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学校于2005年成立MPA教育中心,*在政法与公共管理。从2005年至今,MPA教育中心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湖北*于2009年在广州开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直接学习MPA核心课程。本班完全按照湖北*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湖北*颁发《湖北*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拥有两种申请硕士学位的渠道,实行课程成绩和学费对接。
报名条件:
1.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5年或以上,本科毕业3年或以上,研究生或博士生毕业2年或以上。
开课及学习方式
每月集中一次在本地授课(3--4天)
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申请表(教学点领取)、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A4纸复印)。
(2)参考个人工作背景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MPA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3)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缴纳课程班相关学费,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课程设置:
MPA课程由三部分组成: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实习与研讨课程。
其中MPA课程班主要核心课程:
1. 公共管理学      (3学分)     2.电子政务         (2学分)
3.公共经济学        (3学分)       4.公共调研学       (2学分)
5.地方*学       (3学分)     6.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7.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3学分)     8.管理沟通          (3学分)
9.管理研究专题     (2学分)     10.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3学分)
设置七个专业培养方向:
1. 行政管理                              2. 地方*管理
3. 教育行政管理                          4. 社会保障与管理
5. 旅游行政管理                          6财政税收管理
7. 土地资源管理
学位及学历申请: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湖北*学位申请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MPA学员提供两种学位申请渠道:
1. 课程班学员参加每年十月份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联考(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后三年)、成绩合格并通过湖北*组织的面试后,按照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完成规定学分并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认可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正式录取到授于学位至少满两年);
2. 课程班学员参加每年一月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联考(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后三年,大专毕业后五年)、成绩合格并通过湖北*组织的面试后,按照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完成规定学分并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认可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正式录取到授于学位至少满两年)。
注:课程班所修学分有效期为四年。
收费标准:
2010年MPA学费:双证4万、单证3万(2011年MPA学费以学校*核定为准)
课程班首期学费:万 元
课程班报名费:100元
预收教材费:1500元,按教材实际价格从中扣除,多退少补。
学员可以在三年内通过MPA联考,所通过的学分和课程班学分费( 万元)直接转入MPA学费中,然后补足当年湖北*MPA学费。
MPA联考考前辅导:
湖北*推荐国内权威的考前辅导机构为学员提供辅导课程,帮助学员顺利通过MPA*联考,考前辅导班承诺辅导班学员二年内未通过*联考退还辅导班全部学费,考前辅导费用由考前辅导机构另行收取。
A)2010年MPA考前辅导全程班学费及资料费:5800元
B)2010年MPA双证必过班学费及资料费:12000元(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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