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12-02-2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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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师】专家组成员,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资质培训讲师,同时具备企业实战经验
【报考对象】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劳动人事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高级职员。
【课程内容】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内容:
模块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模块二:劳动合同管理
模块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模块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模块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模块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培训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课程费用】劳动关系协调员:2600元/人;劳动关系协调师:3800/人。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鉴定考核费用等
【上课时间】2011年9月5日 一期 10月22日二期 周六日上课,六天培训时间
【上课地点】广州市万福路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6张、学历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
【报名地点】地址:广州市万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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