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09-11-17 11:27
人力资源管理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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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目前实行“学历文凭 + 证书”并重的用人制度。根据就业准入制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是从事相关职业的*通行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鉴函[2006]35号令,决定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等级鉴定试点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及认证考试。
一、 证书情况
凡考试、评审合格者,由*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承认的、*通用的等级证书,并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的证明;同时获得与我国有双边、多边关系的*以及国际劳动组织认可,招调工*。
二、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等级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于我中心仅针对高级人才的培养,只负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申报工作。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取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并具有党校毕业证书者。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内容:
我中心一贯坚持以优良的教学质量,真正充实学员的专业能力。采用周末面授、日常网络互动与自学相结合,案例分析、互动研讨、模拟考试。同时将邀请*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学习*统一教程:《人力资源规划与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规划与实施》。按照《*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突出专业培训与个性化辅导。
四、鉴定方式
1、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知识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知识考核全部为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综合评审采用笔试或面试,(将采取文件筐方式),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我中心实行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凭学员听课证可一年内免费参与学习并获得相关学习资料。
五、收费标准
*一级: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养费4600元/人(包括技术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书费等)。
六、报名流程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1寸免冠照片2张。
2、以考试或评审方式通过。
3、通过考试或评审者可在三个月之内获取证书。如有必要,凭资格证书及护照可以申请中英文对照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