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09-11-17 11:30
物业管理师
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证书。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展开物业管理员(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资格证书介绍:
物业管理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物业管理师(*二级)。
考试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种,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一个半小时,技能操作考核2个小时,每门考试总分100分,两门考试均上60分者,为考试合格。物业管理师还需撰写论文和论文答辩。(注:采用*统考形式,考试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启用新版教材)。
报考条件:
1、 物业管理员(*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学历,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管理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物业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评审后,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验证的《物业管理师证书》。该证书是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上岗、执业证书,是该职业*有效的资格凭证,*通用,终生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