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15-12-20 15:43
一、考试介绍
《物流师*职业标准》是*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开展物流师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严格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考试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人民共和国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通用。
二、报考条件
助理物流师(*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适用于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
*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统一鉴定日期是每年的5月和11月。(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
物流师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除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与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90分钟, 满分100分,均为客观题,60分为合格。
其中包括:(1)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单选和多选题型。
(2)物流基础理论,单选、多选、混选和判断对错题型。
物流技能鉴定:90分钟,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其中包括:(1)模拟现场操作,问答题型。
(2)情景题,问答题型。
(3)案例分析,计算题型和文字论述题型。
论文撰写评审:3000至5000字,要求有图、表、数据、参考文献,由专家组评审, 满分60分,36分为合格。
论文答辩评审:现场答辩,每人用15分钟时间汇报论文和回答提问,由专家组评审, 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
五、 证书颁发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人民共和国证书》。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证。
六、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要求原件,审核后退回);
(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的盖章证明;
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至**年**月在*******公司从事物流管理相关工作,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