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08-08-28 17:18
根据《*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才能通过年度备案。并将2008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告知下:
一、培训时间:2008年3月-12月。
二、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包括:(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投资性房地产;(三)*补肋;(四)所得税;(五)外币折算;(六)企业合并;(七)财务报表列报;(八)合并财务报表;
三、学习时间:2天;
四、培训学习后:由东莞市财政局予以承认并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费:每人90元,教材费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