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21-06-04 21:16
2021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招生简章
"治校、执教"是一贯的办学思想。领导都是型、学者型的人才,都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20多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经验,具备成熟的办学能力。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自主培养、对外引进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依靠灵活的办学机制广聘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更新快、应用能力强的人才,着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同时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资源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保证教学和*建设的高水准、高质量。
秉承"修德 志学 强能 致用"的校训,积极探索以提高学生素质为根本,强化能力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生素质过硬,动手能力强,就业渠道广,市场供不应求,就业率达96%以上,为云南省乃至*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技能过硬的应用型人才。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学校"、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学校"建设单位等荣誉,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招生章程
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
办学理念: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方针,坚持"修德志学,强能致用"的教育理念,培养适应建设、管理、服务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强、具有创业精神、良好职业道德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以提高素质为根本,以强化能力为目标,面向市场设置专业,面向岗位开发课程,理论教学与岗位实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无劣迹者;
2、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外语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专科(高职)录取线在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6、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文艺特长(如器乐、舞蹈、书法、绘画、声乐等);
(2)有体育特长(如球类、田径等);
(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得州(市)级以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竞赛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
7、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