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21-09-22 14:52
者:何老师
一、招生学校
(一)招生层次及学习年限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管理干部、教育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二)专业设置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并报我厅有关*备案,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三)招生章程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于8月10日之前在本校网站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和所设函授站名单、录取原则、学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其他须知等。
各成人高校应将招生章程报我厅学生处审核,对其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一)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具体编制工作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16号)的要求执行。
(二)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成人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办学特色,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科学、合理地做好分省专业计划编制工作。要根据市场需求、生源特点和本校教育资源优势,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向,要从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出发,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为生产一线和广大农村培养实用人才。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招生地区和配置招生专业,防止出现"生源不足开班"的现象发生。要继续做好面向煤炭企业在职员工单独录取工作。
(三)在湘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学校必须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按规定履行函授站(函授部)备案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未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的函授站,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只能在学校所在地设置业余形式专业计划。
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部批准。
(四)我省从教育部接收全部在湘招生计划后,定于8月5日—10日与所有在湘招生学校继续通过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网上核对招生计划(://crzs.moe.edu.cn),逾期视为学校已经确认。请各招生学校务必按时上网认真核对,有关计划核对工作要求和具体步骤见贴在该系统公告栏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中旬统一向社会公布在湘成人招生计划,未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的招生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在湖南招生。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期间的计划管理,继续采用教育部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计划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确因生源不足开班等特殊原因需变更专业招生计划的,必须在做好该专业上线生源录取工作后(无上线生源的除外),向省考试院提出有关情况说明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报名
致电学校官方招生办免费电话或者添加152 1115 5998 (同电话) QQ:46338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