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2009-04-29 17:23
公共营养师*认证培训
招 生 简 章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保健品等与公共营养健康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扩大,同时由于膳食结构的改变,社会公众的营养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为提高*民族整体健康素质,推动*公共营养保健事业的发展,增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满足相关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本培训部特举办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①医院医护等临床人员,药剂、检验等非临床专业人员。
②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企业、社区从事相关营养和健康教育的人员;
③健康俱乐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顾问(咨询)公司从业人员。
④营养保健品、食品生产、美容美体和销售企业从业人员。
⑤医药、餐饮企业、直销、健身、保险业(寿险)的从业人员。
⑥各单位负责膳食工作的人员,对营养学、保健养生、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希望参加正规而系统的在校与在职人员。
⑦相关专业(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学、生物技术)的在校生和准备从事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一)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2)持有高中或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生;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持有高中或高等学校毕业证者(*、大专、高职),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人员;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人员,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证书后,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公共营养师*认证标准”的要求,授课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疾病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和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营养平衡和膳食、食谱编制和评价与软件使用、社区营养、营养标签解读、中药保健食品、社区营养与管理、保健食品技术理论基础和营养保健市场调研及销售等。
四、培训师资
从事食品营养、营养保健工作多年的,并由*职业技能鉴定*认可的,由各大重点高校的相关*教授及*鉴定专家担任教学任务,精选既有专业理论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 为学员授课。师资雄厚,经验丰富。
五、培训费用
公共营养师四级培训费:学费350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报名费等)
公共营养师三级培训费:学费400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报名费等)
公共营养师二级培训费:学费485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报名费等)
六、报名方式
1、平时报名:
周一至周日8:30 - 17:30均可直接前来招生办报名交费与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大一寸黑白照片八张)。
2、公开课现场报名:
公开课结束后填写申报表、办理交费手续、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大一寸黑白照片六张)。公开课现场报名无法交齐学费者,可先交纳200元并填写申报表预留学位,两周之内交纳余额。
七、证书
公共营养师证书是从事营养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明,*统一编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注册登记,*通用,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