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灸疗师证考试入口(费)
面议发布时间: 2019-08-19 10:25:56
【考点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一)要件1.犯罪客体: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犯罪客观: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3.犯罪主观: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4.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二)认定1.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 2.暴力行为只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手段,换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人。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天才领路者网站详细了解
咨询电话:400-850-8622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