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辅警专业中专学校 重点职业学校
面议发布时间: 2022-04-08 17:23:58
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享受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1、免学费: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免学费2400元/年/生,以上学费标准均为减免后的实际收取金额数。
2、助学金:在校一、*涉农及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孤儿、建档立卡户学生。
3、奖学金:在校各方面表现者,可申请奖学金6000元/年。
4、康明奖学金:学校对在校品学兼优的、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按年度发放奖学金。
5、康明助学金:因灾、因病致贫的家庭经济特困的在校学生按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
6、勤 工 俭 学:学校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勤工俭学的岗位,根据岗位和工作内容发放勤工俭学工资。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职业中专学校网站详细了解
咨询电话:400-850-8622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