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年制大专学校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单招简章,单招报名

发布时间: 2022-11-19 09:18:40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简称:湘警职院,*代码:12601)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警察体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校风优良。目前,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5000人,在职教育培训每年6000人次。

全日制*公办院校

*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工业与信息化系统速录师专业技能考试合作测评机构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

湖南省中职德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湖南省文明高校

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湖南省平安高校

湖南省高职德育研究会会长单位

办学特色鲜明  组建了*司法行政系统*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7人,中级职称107人。*建有司法应用、司法技术两个省级*特色专业群和社会治理与服务校级特色专业群。

竞赛成果丰硕  2018年*高校文秘综合技能竞赛获团体二等奖,4个单项*名;2019年*司法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2019年**生武术散打锦标赛团体第三名,4个*、1个亚军;2019年*司法职业院校法律实务技能竞赛2项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高职组电子商务技能竞赛项目一等奖;2019年湖南省*生跆拳道锦标赛团体总分*、7个*名、4个第二名和8个第三名。

日常管理严格  *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佩戴学员警衔;实施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行为规范化的"五化"养成教育,用一日生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作风;*有健全的训练体系,新生入学军训、每月一次五公里拉练、每天一小时早训、*生"阳光跑"训练,确保了学生身体健康体能充沛。

校园活动丰富  校园社团组织众多,校园活动丰富,注重培养学生一专多能,提高综合素质。广播站、演讲协会、书法协会、星光乐团、龙狮队、篮球协会、羽毛球协会让爱好文体活动的同学大显身手;散打队、跆拳道队、擒拿格斗队、倒功队、警务战术队、武术队可以培养学生的警务技能;法律志愿者协会、侦查爱好者协会、阳光心社、摄影协会让课外的专业技能锻炼有用武之地。 

生活设施完备  学生学习、生活设施完善,实训场馆齐全。教室、宿舍均已安装空调;学生宿舍为4-8人间,配有书桌、衣柜、宽带、洗衣机、24小时热水和独立卫生间;*有两个大型食堂,宽敞卫生,各地特色食品窗口30余个。

资助体系完善  *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1000-8000元/学年,每年奖学金和助学金总金额达400余万,资助覆盖面超过学生总数的25%;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和"绿色通道"制度,设置了多个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升学渠道畅通  我院学生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湘潭*、湖南师范*、湖南警察*、*司法警官*本科自学考试,也可以在毕业当年参加湖南中医药*、湖南财政经济*和湖南涉外经济*"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院校脱产学习两年,获全日制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良好  *与司法局(所)、监狱戒毒单位、基层公安、企事业单位等多家单位签订人才供需合作协议,每年有800名以上毕业生到政法系统单位就业,其中近300名学生被录用为政法系统公务员。近年来,行业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5.8%,涌现了以*道德模范、**公安民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自主成功创业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1、普高类(含往届生)、中职类考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参加并达到2020年湖南省体育类、艺术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编导类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线,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体育:田径、武术、散打、跆拳道、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健美操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特别说明:其中有武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健美操和足球特长的可以参加特长测试,报名成功后还须将姓名、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电话于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备案。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市(州)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3)美术、书法: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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