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海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
面议发布时间: 2023-03-31 15:16:48
6.中职*助学金如何申请、评审和发放?
答:*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中职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中受助学生信息,向学校所在地发卡银行提供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给受助学生。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助学金中抵扣。
6.如何加强对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免学费、*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直属中职学校的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结果跟踪制度。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各有关*要定期组织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应当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金的资格。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对享受资助政策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学费标准、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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