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四季度,上海市食药监局共出动监督员869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4900户,查见不合格经营单位416家,对11家违法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详见附表1),此外,抽检产品经检验有1件不合格(详见附表2)。
检查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以及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索证等共性问题。市食药监管局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通过追踪复查,确保各单位整改到位。
附表1: 2009年第四季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汇总表
序号 区县分局 违法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行为
1 崇明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汉明食品商店 销售过期化妆品
2 虹口 上海家仕摩贸易有限公司曲阳路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
3 虹口 上海民莎商贸有限公司虹口第二分公司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4 虹口 上海市虹口区唯唯理发店 销售、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5 虹口 上海雯莎休闲中心(金日造型美发店)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6 虹口 上海峰峰发型设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销售、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7 虹口 上海市虹口区漪杰美发美容店 销售、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8 卢湾 上海歌诗玛化妆品有限公司肇嘉浜路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
9 浦东 上海泛友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
10 闵行 上海歌诗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11 静安 上海爱情湾美容有限公司 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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