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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职称评审2024

发布时间: 2024-06-30 13:09:11

2023年卫生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卫生职称评审新政策是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重点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1、注重医德医风考核。

把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放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

2、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

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3、重点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坚持能力、业绩、贡献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针对卫生行业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2023

2023年江苏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4月22日-23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科目: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
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的任职资格。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
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内容有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科学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减少学历和奖项限制性条件、完善同行评价机制、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这几项。

一、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职称系列保持总体稳定,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通用性强和人才规模较大的评审专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有关行业主管*研究设立,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评审专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设立新评审专业,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备案。

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和“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科学制定职称评审标准

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并实施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职称评审标准。

逐步开发专业技术类新职业标准,促进新职业标准与职称评审标准相衔接。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审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三、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卫生、工程、艺术、中*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

四、减少学历和奖项等限制性条件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和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五、完善同行评价机制

建立专业性、自律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公平公正、代表性强、权威性高的同行评价。高端人才可实行国际同行评价,职称分组评议可采取小同行评价。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鼓励对成果本身进行直接性同行评价。建立职称评审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信用记录、退出惩戒等制度。

六、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和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七、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

八、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根据单位类型和岗位特点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支持*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九、优化职称评审服务

进一步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结果*查询验证。持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存在的四唯做法,要及时约谈整改。

加强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2023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根据申报级别进行划分,分为助理级、初级、中级、高级,各级别基本上根据学历、专业、资历、工作成果等要求进行评定。

助理级:*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2023年职称评审具体时间

2023年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如下:

2023年职称评审现在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时间,但是根据2022年公布的评审时间来看,除了南京各专业的评委会主要是集中在7、8、9三个月申报、缴费,其余城市申报时间从3月至10月都有涉及。

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具体如下:

1、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在改进基层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3、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4、在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方面,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优化整合。

5、在高级职称认定方面,省人社厅明确,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负责认定;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由各市*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门负责认定。

2023卫生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条件是什么

2023年中级资格职称报考基本条件如下: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相关问题

1、报考主治必须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吗?

答:是的,官方指出凡报考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提升了学历,用*学历报考,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官方指出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注册执业医师后,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执业医师工作时间的总和。

3、如果之前在内科工作,现在调到外科工作,想要考外科主治医师,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官方指出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所以至少要满足在外科工作2年后,再进行外科主治医师报考。

4、工作年限计算有截止日期吗?

答:官方指出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比如报名参加2023年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2年12月31日。

5、其他政策普及

答:(1)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副高职称评审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3年卫生副高职称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

3、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

4、*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

5、*专科学历:①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和护理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②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药、护、技所有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条件有变动吗?

2023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一)主任医(含药、护、技)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副主任医(含药、护、技)师

1、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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