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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新员工办理社保的程序

发布时间: 2009-10-12 00:00:00

        凡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应向市内地税*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须与本业务一并办理。
        缴费单位填报《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缴费登记的不需提供),向登记岗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登记岗审核后向缴费单位派发单位社保号、《报到通知书》及《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缴费单位持ETS协议及开户银行的《开户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及应参保员工花名册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项目的核定及申报方式的确定。
        同一缴费单位内存在多个不同参保群体的,为方便缴费单位内部管理及缴费申报,缴费单位需申请增设相应的管理序号。新办理缴费登记单位由地税机关根据不同参保群体开设相应的管理序号。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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