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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同年不得重复申请

发布时间: 2009-05-13 13:53:43

    200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合肥市教育局提醒广大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所报*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年不得申报两次教师资格。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网上下载本人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需由乡镇、街道或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市体检站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限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

  在能力测试方面,基础*的测试内容统一按现行普通高中*教材进行;专业课的测试内容按申请人员申请*进行测试,但本人必须在交验表格时提供近两年的专业课本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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