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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发布时间: 2021-08-04 16:18:42
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包括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政策与实务解析,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问答+案例),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综合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四)-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什么区别?,个税中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究竟指什么?,北京地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怎么办理???。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政策与实务解析
1. 哪些所得项目是综合所得?答: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2. 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答: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举例:居民个人兰兰2021年共取得工资144000元,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62400元。年收入总额=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1-20%)=1788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元)4. 新个税法下,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计算收入额?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举例:居民个人小赵2021年取得工资收入80000元、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0元、稿酬收入40000元,请计算小赵2021年综合所得收入额是多少?80000+(50000+100000)×(1-20%)+40000×(1-20%)×70%=222400(元)5. 居民个人2021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答:居民个人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或者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举例:居民个人兰兰2021年共取得工资144000元,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62400元。则2021年汇算时,兰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年收入总额=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1-20%)=1788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6400×10% - 2520 = 3120(元)(温馨提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已预缴的所得税额7608(元)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累计预缴所得税额=3120-7608=-4488(元),兰兰2021年可申请退税4488元。6. 什么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答: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7. 非居民个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答: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8. 在*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答: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境内有住所。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9.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法办理年度汇算。10. 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如何计算?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更多内容请关注写税公众号
要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来填,你就汇总填:计税总额:10300,减免金额4000,计税依据为6300元,税率15%,当期应纳税额945,抵扣税额250,应纳税额695,其余留空。
一、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提示】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每月(次)综合所得税务处理1.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提示1】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提示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提示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1)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政策见下一讲)(2)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提示4】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提示5】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举例杨某2015年入职,2021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计算前3个月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和全年预扣预缴税额。1月=(30000-5000-4500-2000)×3%-0=555元2月=(30000-5000-4500-2000)×2×10%-2520-555=625元3月=(30000-5000-4500-2000)×3×10%-2520-555-625=1850元全年预扣预缴税额=(30000-5000-4500-2000)×12×20%-16920=274802.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3档) ①不超过20000: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0;②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③超过50000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举例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税额计算假如杨某(居民个人)本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20000×(1-20%)×20%=32003.稿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20% 稿酬所得预缴税额计算举例假如杨某(居民个人)本月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0×(1-20%)×70%×20% =2240元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二)全年综合所得税务处理(P292)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6万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提示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记忆小贴士】工资薪金全额;劳务、特许打8折计入收入额;稿酬折上折,实际打5.6折计入收入额。【提示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差异性:1.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稿酬再减30%);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2.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3.可扣除的项目不同: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上述扣除。 举例杨某2021年收入情况如下:全年工资薪金收入3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月,全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万元,全年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计算杨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6+2×80%+2×80%×70%-0.4500×12-6-2.4=38.72-6-5.4-2.4=24.92万元24.92×20%-1.692=3.292万元3.292-2.748-0.32-0.224=0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如下:(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记忆小贴士】劳务、特许打8折计入收入额即为所得额;稿酬折上折,实际打5.6折计入收入额即为所得额。(同居民个人)举例1、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应扣缴税额=20000×(1-20%)×20%-1410=1790(元)2、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10000元。应扣缴税额=10000×(1-20%)×70%×10%-210=350(元)
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也就是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记者昨天获悉,*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 ·一万元奖励属于您 ·晒出您心中的城市 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各地要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安装到位,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 据了解,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通常指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大家平时留意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总会看到“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比如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4号中有这么一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那么“究竟这个年度综合收入”指的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们知道综合所得一般指的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并且,综合所得是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纳税人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应该先让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而居民的个人综合所得,是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按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按税率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按税率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按税率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按税率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按税率35%;超过960000元的,按税率45%计税。上面的个人所得税中,只有收入额,没有收入字样。但实际上收入额不等于收入,收入只是一个应发数,是*的全额概念。因此,收入额不同,具体综合所得的每一项所得收入额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1、工资资薪金的收入=收入额;2、劳务报酬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3、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4、稿酬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但稿酬所得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假如,小明今年每个月工资应发5K,全年60K。但同时,小明由于是位作假,他取得的稿酬收入为40K。所以,小明今年的收入为60K+40K=100K但小明今年的收入额为60K+40K*(1-20%)*70%=60K+22.4K=88.4K因此,大家千万别把收入和收入额搞混淆,要读懂相关财税政策,做个精明的财税人员。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什么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以下四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不一致的。(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包括,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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