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立职业学校招生-云南司法警官学校
面议发布时间: 2021-10-23 15:10:55
我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日本、泰国、柬埔寨、韩国、荷兰开展校际交流合作。与日本国长野县南安昙农业高等学校已开展了20多年的校际交流,坚持互派教师和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2006以来与泰国孔敬农业技术等10所学校互派留学师生10批次300余人次。与泰国、日本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20多年,学校每年出资奖励30多名学生赴泰国农业职业技术学习。目前,有20多名毕业生先后到泰国就业。
我校的发展与云南历史上若干重大事件紧密相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除悠久的历史之外,还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913年朱德元帅曾在学校任体操教习,1929年云南任省委书记王德三在此任教,1936年国民*云南省主席龙云曾为学校教学大楼题词"豳风基础"。1938-1939年,原国立西南联合*理、文和法商曾在茭菱校区办学,1941-1942年原教学大楼曾为飞虎队招待所。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校将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百年务农,百年树人"的优良传统和"耕道、养德,理想、开拓"的校训精神。以"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为契机,坚持内涵特色兴校,加快推进学校的跨越发展,为把学校建成*的农业职业院校而不懈努力。
1、招生对象:已参加省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4、参加市级、省级、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5、艺术体育特长类。符合招收特长项目的考生。
1、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2、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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