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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理解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 2019-09-24 17:59:00

全面风险管理着重强调项目参与各方共同参与,使用系统的、动态的方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风险管理。想知道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法研究的方法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出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以及相关知识。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1.工程项目的风险  

对建设项目风险的认识,要明确两个基本点:  

*,建设项目风险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持续时间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多。对建设项目的风险因素,最常用的是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即将建设项目的风险因素分为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因素。这些风险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作用于建设项目,产生错综复杂的影响。同时,每一种风险因素又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风险事件。这些风险事件虽然不会都发生,但总会有些风险事件发生。总之,建设项目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均较大,其中有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很大。这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  

第二,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各方的风险不尽相同。工程建设各方所遇到的风险事件有较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风险事件,对建设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后果往往迥然不同。例如,同样是通货膨胀风险事件,在可调价格合同条件下,对业主来说是相当大的风险,而对承包人来说则风险很小;但是,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对业主来说就不是风险,而对承包人来说是相当大的风险。

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工程风险管理就是项目管理班子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决策以及通过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涉及的工程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采取主动行动,创造条件,尽量扩大风险事件造成的有利后果,妥善处理风险事故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证安全、可靠地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  

风险管理事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过程,履行的是一种管理的功能 ,不能将它单纯的看作是项目管理得一部分,风险管理的对象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可能性对项目系统目标实现所产生的影响,着重于不确定性的未来。而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各种有限的资源,着重于各种资源配置的现实效果。因此,风险管理在管理对象和着重点上有较大区别,已形成了较为系统和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风险管理并不是孤立的分配给项目组织中某一个*的管理活动,而是健全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方面。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项目建的全过程,特别是项目的早期阶段。*的不确定性存在于项目的早期。早期阶段做出的决策对以后阶段和项目目标的实现影响*。因此,在这一阶段推行风险管理对提高项目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有极大帮助。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责、权、利的平衡。风险应和收益并存。承担风险的一方,应可以得到风险不发生带来的收益。如在总承包合同中因为承包商必须要承担对分包商的组织风险,则如果承包商管理能力较强,组织工作较好,则它应得到较高管理费的收益。  

风险分配给容易控制的一方。从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来看,风险分配给容易控制的一方,一方面,控制方可以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得到相应收益,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费用,是比较合理的。

对于难以预计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对于总承包项目,承包商承担的风险相比其他合同体系是*的。如果还要承担难以预计的风险,会迫使其大幅度的提高造价,而且会打击其工作积极性。  

应符合工程惯例。一方面,惯例是大家公认的处理方法,较公平合理。另一方面,大家对惯例比较熟悉,产生分歧可以较快解决。  

工程风险的防范对策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合同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风险分配通常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定义。例如在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如果业主的合同条件与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不同,应进行逐条的对比研究,分析业主为什么要修改这一条,是否隐含着风险。  

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释不是*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推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控制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式合同形式,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施工工期较短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 对于施工工期长、工程较复杂、技术难度高、施工难度高、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  

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风险,只能用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对承包商而言,不善于工期索赔必然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不善于费用索赔必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亏本。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于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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