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面议发布时间: 2019-09-24 19:17:40
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现在,小编就整理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方法以及相关信息。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施工企业只是重视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一旦工程拿到手就疏于施工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虽然企业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合同归口管理机制不健全,*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相互推委、扯皮;分级管理机制不到位。自上而下。白下而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而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机制;缺少对合同管理必要的审查和有效监督,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合同条文缺乏合法性,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公路工程中主要表现在合同文件显失公平,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合同签订不能使用合同范本,绝大多数条款是发包方自行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施工企业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合同分析。不能对合同条款正确理解,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变相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置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施工合同中常见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 、“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一旦投标中标, 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 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 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 自1991年, 建设部和*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999 年建设部和*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 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 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 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签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 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 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 或者要求附加条款, 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 不计风险包干费, 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
(4)施工合同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 其中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 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 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及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 经业主认可后签署, 往往未经确认, *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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