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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关于文件评审的实施

发布时间: 2019-10-22 14:46:02

  文件评审的实施   怎样实施文件评审,在GB/T19011-2003 idt IS019011:   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6. 3条款“文件评审的实施”中做了明确规定:“文件可包括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及以前的审核报告。评审应当考虑组织的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在有些情况下,如果不影响审核实施的有效性,文件评审可以推迟,直到现场活动开始。在其他情况下,为取得对可获得信息的适当了解,可以进行现场初访。   如果发现文件不适宜、不充分,审核组长应当通知审核委托方和负责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以及受审核方。应当决定审核是否继续进行或暂停,直到有关文件的问题得到解决。”由此可知:   (1)评审文件的类型。可包括:①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等);②相关的管理体系的重要记录(如质量计划、重大环境因素和(或)重大危险源清单、内部审核记录等);③以往的审核报告(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外部审核报告等)。   (2)评审文件时应当考虑。①组织的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例如一个大型的石油化工厂的管理体系文件就比一个小的旅店的管理体系文件要复杂得多。②审核的目的和范围,例如监督审核通常只对更改的文件进行评审。   (3)文件评审实施的时机。文件评审应在现场审核活动之前进行。在有些情况下,如果不影响审核实施的有效性.文件评审可以推迟,直到现场活动开始。   (4)文件评审实施的方式。视具体情况确定:一是在受审核方之外的场所进行。这种方式便于利用审核资源,但不便于了解管理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文件评审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的局限。二是在审核方进行,即进行现场初访。这种方式便于调阅各类文件,询问有关人员,可使体系文件得到充分评审。这种审核方式实际上是将文件评审包括在*阶段现场审核之中实施;这种方式常常有较大的风险.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采用。   (5)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处置。文件评审通常由审核组长进行,也可以由审核组长委托审核员进行。若发现文件不适宜、不充分,审核组长应通知审核委托方和负责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以及受审核方。应当决定审核是否继续进行或暂停,直到有关文件的问题得到解决。   在进行体系文件评审时,应首先了解组织的体系文件架构,然后再依据组织的文件层次逐级进行审查。每一层次的文件都应从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两个方面来审查。文件内容的评审是审查文件的符合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文件格式的审查是评审文件的有效性和统一性,包括文件的版面格式、编号方法、章节编排、版本控制等。   文件评审应按制定的“文件评审检查表”进行,对照标准要求作出判断,如有不符合或需改进之处,应提出评审意见,后应形成评审结论。   以上是广州方普培训小编整理的关于文件评审的实施的学习内容,广州方普培训常年开设内审员、外审员、认证体系等课程,欢迎大家进入广州方普首页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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