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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过度包装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 2009-05-05 00:00:00

 *质检总局28日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针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规定: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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