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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所属企业恢复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26 03:53:01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发[1991]71号《关于邮电*所属企业恢复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邮电*所属企业恢复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粤税发[1 991]7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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