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职业技收费标准
面议发布时间: 2022-07-19 10:30:17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掌握一定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医学影像技术基本理论和熟练的医学影像设备操作技能并取得技师资格,能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工作及相关工作。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网络应用知识;包括X线检查技术、CT检查技术、核磁共振检查技术,对设备常见故障能够进行正常维护和检修。
主干课程
开设有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质拓展课程等模块。主要课程:人体断面与影像解剖学、医学影像成像原理、影像电子学基础、医学影像设备学、放射物理与防护、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医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放射治疗技术以及介入放射学基础。
就业方向
临床医疗机构的普通放射检查、CT检查、超声检查、核磁共振检查等岗位。
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设备管理工作岗位。医学影像设备生产厂家、经营*从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岗位及其他岗位。
可考证书
毕业当年可考*卫健委、人社*部联合统考的医学放射影像技士证(助理技师证),工作1年后可考医学影像放射技师证;在校期间可考*劳动人社*部发放的职业技能上岗证,如:乳腺摄影上岗证、 CT技术上岗证、MR技术上岗证、DSA技术上岗证、NMI技术上岗证、CDFI上岗证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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