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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强制性认证标准换版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03 00:00:00

各企业:

  根据*认监委2009年第18号公告,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7251.5-200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部分:对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的特殊要求》已发布,并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现将对应的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7251.5-2008 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或者GB7251.5-1998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09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点击“填写认证申请书”后,选择“填写CCC变更申请书”按钮提交变更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标准差异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0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为为简化、减轻企业负担,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的,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

  2.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认监委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原则上在原实验室进行。

  附件: GB7251.5-2008与GB 7251.5-1998标准实施转换需补做差异实验的项目 .doc

  *质量认证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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