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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重新制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05 00:00:00

各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指定检查机构、CCC标志发放管理中心:

  现将《*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认监委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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