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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收发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 2005-11-22 00:00:00

1.0 目的

制定仓库物料、半成品之收发及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

2.0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仓库内的原料、半制品发放、收存及不合格品控制。

2.2 本程序不包括进货的入仓,进货入仓参见“进货控制程序”。

2.3 本程序不包括成品的收发,成品收发参见“成品付仓及付货程序”。

3.0 定义

不适用

4.0 相关文件

4.1 搬运、贮存、防护和盘点控制程序。

4.2 过程控制程序。

5.0 职责

5.1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发放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理。

5.2 品检科负责退仓物料及不合格品的鉴定。

5.3 相关厂长负责审批相应不合格品的废弃及加工处理。

6.0 相关记录

6.1 出库单。

6.2 入库单。

6.3 不合格品处理单。

7.0 内容

7.1 发放物料

7.1.1 领料车间接仓库员知后,由领料人去仓库领取物料/半制品。

7.1.2 仓库员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填写“出库单”并发放物料。

7.1.3 领料人收到所需的配件及数量,需点收及在“出库单”上签收作实。

7.1.4 发出物料要遵守“先入先出”原则。

7.2 收料入库

7.2.1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填写“入库单”,核对单据及实物,检查内容包括:

——物料名称

——数量

——检验标识

——包装等

7.2.2 检查无误后,仓库员签收,物料放入仓库指定位置存放,并登记入相应的“帐本”上。

7.2.3 检查如不相符,付仓*应作纠正,如仅是数量有出入,则以实收数为准。

7.2.4 完结之“入库单”须分发给相应*。

7.2.5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备好物料后通知相关车间 领料。

7.3 不合格品处理

7.3.1 仓库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处理单”时,须按单点收,如无问题签收作实,如发现数量不符,须在单上注明后签收。

7.3.2 若退料*在单上注明更换物料,仓管员须根据该单发料及变动相应之帐本。

7.3.3 仓存品如出现不合格,须将其入放于不合格区,并予标识。

7.3.4 由仓库经手人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检科鉴定,相关厂长审批处理。

7.3.5 所有不合格品由相关厂长安排人员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废弃:没有利用价值,放在报废区,仓库员报告品检科鉴定后,经审批作废弃处理。

——加工:可加工后使用的物料,指定负责*加工处理。


 
 
文章作者:廖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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