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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临沂难觅踪影

发布时间: 2010-03-16 00:00:00

   消费者购买前要认真查看使用说明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2月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化妆品命名不能提疗效,也不能用古代医学名人名字等作为化妆品命名,其中包括“纯中药配方”、“药用面膜”、“瘦脸洗面奶”等字样均不能用于化妆品命名。昨日,记者走访了临沂市区几家大型商超发现,除个别品牌个别产品依然存在像“全效”这样的词语外,大部分化妆品均按新条规命名,带“*”、“强效”等词语的化妆品难觅踪影。

  当天,记者来到临沂市区桃源超市、大润发超市等各大商场超市了解到,各大化妆品品牌中已经基本看不到像“强效”、“速效”、“全方位”等绝对化词意以及“*”等虚假性词意等新规定中的禁用语,只有个别品牌依然存在像“全效”这样的词语。同时,记者还看到各种品牌的化妆品,在化妆品名称中按照《化妆品命名规定》标明了清爽、控油、滋润、保湿、舒缓、有效改善皮肤细纹及皱纹、紧致皮肤以及无添加等可宣称用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消费者及部分化妆品销售人员均对《化妆品命名规定》不是很了解。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认真查看详细的使用说明、成分内容及其他相关生产信息,不要轻信厂家或商家销售人员的“鼓吹”。同时,敏感性皮肤*先少量试用化妆品。购买化妆品后要保存好相关购物发票。

  另外,在新规出台前已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原名称,所以新规执行会有个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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