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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监督局提示:选化妆品要注意细节

发布时间: 2010-03-10 00:00:00

    一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化妆品流入市场,给使用者带来过敏性皮炎等皮肤损伤症状,甚至给消费者身心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于3月8日发出今年第三号卫生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以下细节:

  注意包装。正规产品包装的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这“三号”缺一不可; 

  注意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号:01育发02染发03烫发04脱毛05美乳06健美07除臭08祛斑09防晒。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外包装必须标注国务院卫生行政*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卫妆特字(年份)第XXXX号]或[国妆特字G+年份+XXXX号]。同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中不同单品应有相应不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如选购不同颜色的染发剂,不同颜色的产品应有相应不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选购不同防晒系数的防晒类化妆品时,应有相应不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合格化妆品应标明产品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在*年*月之前使用),而许多假冒伪劣化妆品则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进行外观鉴别。从外观上看,不合格化妆品的瓶身往往较为粗糙,有明显瓶盖与瓶口配合不紧密等。如果产品在生产、储藏、销售过程中受到微生物污染,可造成产品变质、腐败,在感官上其色泽、气味会发生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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