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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员报考对象(妇幼保健员证书效力)

发布时间: 2023-02-14 17:50:46

妇幼保健员是指在妇幼保健机构从事人员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妇幼保健员(妇幼保健医师、执业护士)、儿童保健员(儿童健康管理师、卫生健康委健康管理师)、妇产保健人员(产科医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

根据《*母婴保健法》,从事孕产妇和婴儿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医学检验合格证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的人员,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考核合格证书。*卫生部于2006年7月颁布了《妇幼保健员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本行业孕产妇、婴儿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本省(区、市)本行业实施细则和服务指南。

妇幼保健员报考对象

1.各级各类医院儿科及儿科保健医师、护士等。

2.社区儿童保健专业人员,早教工作者,家政、月嫂、育婴嫂等幼儿保健机构从业人员。

3.妇幼保健相关机构从业人员,其他学习母婴类有兴趣的人员。

4.具有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等

妇幼保健员证书效力

权威性:*卫生健康委授权,*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协会联合发证,双章,官方备案,*通用,统一编号,*有效。

专业性:雄厚的教学资源,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提高教学品质的同时,打造更专业的您。

实用性:求职、上岗、行业认可、联网可查。

  • 取得"妇幼保健员"证书,视为已具备医疗辅助人员(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相关岗位技能;

  • 可作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护理人员从事妇幼健康服务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 可作为医疗辅助人员弥补妇幼健康服务队伍不足;

  • 可作为专业人员对相关机构或家庭的妇女、老人、婴幼儿进行身体、饮食、精神、心理等健康相关照护。

  • 中级、高级考核合格者,择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岗位实习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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