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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职必修艺术课 实习实训不少于半年

发布时间: 2009-06-10 10:46:19

教育部今天发布《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要求中职学校将艺术课等列为必修课,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教育部要求,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

  《意见》指出,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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