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立职业学校招生-云南司法警官学校
面议发布时间: 2023-03-19 14:35:07
大家好,很高兴在今天给大家介绍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 院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 院的教学理念也非常先进,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纳入*统一计划招生。
学校拥有丰富的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以专硕直通、专本易通、品质游学、全面赋能为办学特色,为有志提升学历的学生提供便捷通道,让学生轻松实现国外升硕和国内升本的目标。学校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基本育人理念,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想就业、创业的学生搭建个性化的资源共享平台。
学校在服务本校学生的基础上,与北京**发展研究院校友公益委员会、*职教社共同成立乡村振兴*,引入各项资源及高质培训,为云南乡村人才、基础教育提供一系列的公益服务。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志愿考生,若*志愿未录满,录取非*志愿考生。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生考试院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以便完成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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