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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复试

发布时间: 2023-04-12 17:37:35

研究生为什么要复试

研究生复试是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在*初试分数线下来之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就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再确定一个复试分数线,确定之后会及时会通知那些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来参加复试。复试主要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课,还有专业技能的考核以及心理素质等,其中比较影响考生的是英语口语和专业方面的考核。

按照一般的规律,等到*初试分数线下来之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就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再确定一个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就会马上通知考生,一般复试时间在4月上旬。

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

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专业技能的掌握,政治思想,等综合素质的考试与考察。

2022年研究生复试时间

2022年考研复试时间在3月中下旬至4月期间。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指2022年教育主管*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7日。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复试录取:

2022年3月11日,教育部召开视频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位,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和复试办法。

各省级教育行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同日,教育部发布了《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2021考研复试时间、流程是什么?怎么复试?

2021考研复试时间、流程是什么?怎么复试?虽然现在离明年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提前做好准备总没有错。可能会有部分同学不太清楚考研的部分内容,别着急,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些吧。
1、考研复试分数线什么时间公布?
34所自主划线院校将在3月上旬陆续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自主划线院校开始复试,考生可提前了解招生单位及招生发布的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提前为复试做好准备。
3月中旬,教育部也将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非自主划线院校复试、网上调剂开始。
提示大家关注往年分数线,做好复试调剂准备
2、复试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有哪些?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至4月底之间进行。
复试流程各招生单位略有不同,时间一般为2至4天,大致包括体检、笔试和面试三种形式。
复试前,考生可提前上网了解招生院校发布的复试方案或安排,查看需要带的相关资料。
3、考研调剂信息什么时间公布?
根据往年考研调剂信息公布时间,预计2021年考研调剂公布时间在3月上旬。建议考生提前详细了解往年调剂流程、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等,并及时关注网格研辅导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4、教育部公布2021年考研复试办法
2021年8月20日,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第八章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第八章复试
第四十八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招生单位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
第五十二条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志愿报考单位*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艰苦专业以及*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参加“*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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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试内容与报考的专业方向和学校有关,学校自定考察范围和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考生需要通过初试、复试,全部合格才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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