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咨询师报考条件
面议发布时间: 2023-04-14 14:58:28
结婚移民美国的方式是比较合适新婚夫妇,那么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要求有哪些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一起来看看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条件!欢迎阅读。
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条件
如果配偶之前在美国的身份有限制或者曾经出现过问题,就会使得问题复杂化,但是这种情况下配偶也可能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获得合法身份。例如申请人如果曾经是J-1(访问学者)身份在通过婚姻拿到绿卡之前必须得到豁免或者满足回原居住地生活两年的要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目前没有合法身份,那么其是否合法进入美国非常关键。如果申请人是持有有效签证或合法免签证入境,但是在美国超期居留,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递交移民申请之前千万不要出境,否则可能被禁止入境很长时间;如果申请人没有经过入境检查(),私自进入美国,通常无法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只有少数例外。如果可以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通常需要在移民局做面试,美国公民和配偶必须同时出席,也可以聘请律师陪同面试。
如果配偶拿到了临时绿卡,但是在头两年的婚姻期间感情出了问题,导致离婚,就会影响配偶拿到正式绿卡,因为正式绿卡的申请需要另一方的签字,这种情况下配偶可以考虑申请I-751豁免(Good Faith Waiver)。这种申请的关键是证明配偶和美国公民结婚时的感情是真诚的,而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绿卡。比较有力的证据是双方曾经生育小孩,或者曾经共同购买房屋。还可以提交联名银行账户,联名保险单据,共同报税,共同租房证明或共同旅行的证据等。
如果在婚姻中配偶或者其子女曾经受到过美国公民的虐待(abuse)或家庭暴力,配偶也可以考虑递交Extreme Hardship Waiver或者根据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自己递交申请绿卡。具体的要求*和移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个别咨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VAWA字面意思上是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但在移民法的层面上男性配偶也符合要求,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或子女被公民太太虐待。申请VAWA要注意时间限制,一般要求申请人要在离婚后两年内提出绿卡申请。
在申请婚姻绿卡的过程中,申请人自己如果不在美国境内,能否一样申请绿卡呢?无论哪种绿卡,都有两个步骤,*步是绿卡资格申请(I-140/I-130),第二步是进行身份调整(I-485)。
申请移民资格的时候,受益人(要想获绿卡的人)可以不在美国境内(庇护绿卡除外,申请庇护时当事人一定要在美国境内)。受益人可在自己的*等候。等到移民资格批准,排期到了,受益人就可以在其*的美国大使馆或指定的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的*手续(面谈、体检、背景调查、申请资格*确认等等)。
而对于第二个步骤,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在递交I-485时,不一定必须在美国国内。如不在美国国内,需要在主申请人申请同时,递交表格I-824( for Action on an Approved or Petition)。如果主申请人申请被拒,已缴纳的I-824的费用不退。
按现行移民法,能够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I-485)的人包括下列情形:
(1)职业移民申请人身份过期不超6个月者(包括非法打工不超过6个月)。
(2)任何合法入境,保持合法身份,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人。
(3)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违反身份的情形(如非法打工),但是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
(4)庇护获准者,无论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时间长短都不受影响。
(5)受245i特别法保护者(2001年4月30日前有亲属或公司提交了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2000年12月21日必须人在美国)。
属于以下情形者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1)持过境签证者、持海员签证者、免签者(90天内可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申请);
(2)I-94过期者(公民直系亲属等除外);
(3)非法打工者(公民直系亲属除外);
(4)持J-1/J-2签证,没有免除回国服务两年者(获豁免者或已经回国两年者除外);
(5)已有移民法庭的递解令,尚未重新打开案件者;
(6)持K-1签证来美但没有与公民申请人结婚的(如结了婚则可能离婚后与另外的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7)已经是有条件绿卡身份的人;
(8)某些外交或国际组织成员,除非签署放弃外交特权书;
(9)已经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的非法居留,离开美国后又返回美国,无论是用了何种签证,移民局入境许可者(AP),获豁免者除外(Waiver)。
以上是我整理的美国结婚移民绿卡,欢迎阅读。
1.申请美国结婚移民的条件
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有很多,通过婚姻移民美国就要办理美国婚姻移民签证,美国婚姻移民条件有哪些呢,K签证是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未婚妻或未婚夫)及其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签证。美国婚姻移民条件入境后申请永久居留权。
1、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领取K-1签证进入美国后,夫妇双方在90天内完婚。
2、结婚后,K-1持证人将获得二年期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3、二年期满之前90天须向移民局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有条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调整身份,成为正式的永久居民。
根据移民局*的规定显示:办理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必须使用新版的I-130表格。与旧版相比,新的表格出现了以下变化:
A-页数从2页增加到12页。B-对比新旧两版I-130表格,在申请人信息一栏,从原来的14小项,增加到现在的49小项。C-增加内容包括,过往地址历史,过往工作历史等。
D-而在受益人信息一栏,更是从原来的6小项,增加到现在的62小项。包括受益人婚姻、亲属、工作历史、访问美国历史、过往移民申请记录等信息都要填写。E-增加了以往只有配偶申请才需要提供的申请人族裔、发色、身高、体重、眼睛颜色等内容。
2.美国移民申请误区
美国是一个具有健康经济环境高发达*。赴美国移民者青睐美国的教育、工作、福利,以及美国的风土人情。因为持有美国绿卡的移民者,不仅可以享受更纯粹的生活、更自由的生活空间、更完善的的医疗社会保障及更强大尖端科技。
误区一:在美国合法住满五年/七年就可以申请绿卡
美国没有任何类似于“居住满X年可以申请绿卡”的政策;部分*移民政策包含“居住满X年可以申请绿卡/永久居留权”条款,但留学时间不算;极少部分*移民政策允许“居住满X年可以申请绿卡/永久居留权”,且包含留学时间。若有移民意愿,请详细研究各国移民政策,或寻求专业帮助。美国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居住满五年,可以申请美国国籍。
误区二:在美国买房子,就能拿到绿卡
在美国买了房,并不代表你就是美国公民了。美国法律是有关于投资移民的政策,但是这里是有规定的,也是说你进行投资的项目可以为美国提供工作岗位的,而且这个工作岗位的数量是有限制的,所以投资移民的难度还是很大的,而房产移民不包括在投资移中的。
误区三:移民申请此次不行,还有下次
要知道每种移民都有其不同的政策和方式,但是要知道的是失败的移民申请还是会有影响的,之后的审核通过会更加困难的。比如通过政治避难途径,是一次性的,如申请失败,可能这辈子能没有机会再申请美国移民,甚至可能不能再进入美国境内。所以大家在选择移民的时候要谨慎。
误区四:运气抽签,绿卡到手
美国为了保持社会多样性,*每年会随机抽取5万人发放绿卡。但是不可忽视的就是前提是为了保持多样性,所以这个抽签其实是对现有移民到美国比较少的*,而像*已经有很多人移民到美国的情况下,美国*对于*公民的抽签,早就不在抽取范围之内,但是*香港和*台湾是在抽签范围之内的。
误区五:在美国留学,可以走技术移民申请绿卡
美国移民政策中确实有针对特殊技能或杰出才学人员的相应条款,但对99.9999999%的留学生都适用。
针对杰出人才的移民要求,至少要到达高级教授级别,且你研究的领域是对美国有用的。一个小小的留学生,最多读到博士,甚至连论文都可能没发表过,是没有可能通过这一途径移民美国的。当然,如果你很牛,在学校做个实验一不小心拿了个诺贝尔奖,这也是有希望的。
特殊人才技术移民还包括在文艺或体育界有突出表现的,高级会计师、建筑师;工作能力达到跨国工作CEO级别的等其他才能。
3.美国移民政策适用人群
美国国土安全*日前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拒绝入境公共负担因素》,规定申请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人要证明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该规定首次从量化的角度对移民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他们确保能做到"经济上自给自足,不会依赖公共福利"。
1、适用人群
1)领食品券、房补、低价药者
新规里的"公共福利"包括被称为"食品券"的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提供住房援助的"第八章方案",针对老年人的联邦医疗保险处方药计划。因此,领取食品券、房补和低价药的人都将被视为"公共负担"。此前,"公共负担"指个人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的现金援助,而现在食品券等非现金福利也被纳入其中。
2)心脏病、精神病、癌症患者
除了享受福利以外,美国*认为,存在某些严重健康问题的人未来势必会成为*的"公共负担",比如精神障碍、心脏病、癌症等。如果申请人有这类健康状况又无法出示无补贴的健康保险证据的话,绿卡申请很有可影响。
2、不适用人群
总的来说,新规只适用于申请签证或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对大部分已取得绿卡以及申请入籍的人士没有影响。而在申请签证或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当中,进入美国的难民或寻求庇护者,在军队服役的合法移民,因自然灾害接受援助的移民也不受新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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