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播音主持专业中专学校 招生要求
面议发布时间: 2023-05-15 10:26:10
1.外语语种:不限;
2.母语语种:汉语;
3.男女比例及民族:不限;
4.身体要求:因生理缺陷或疾病限考的专业详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6.奖贷助学金情况:设有奖学金、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学校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录取原则、程序、规则和照顾政策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录取;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方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4.优惠政策: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凡属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改录、不退档;
6.录取结果公布:按各省招生委员会或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AB、C类考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由单招总计划
减去D、E、F类终录取数后,根据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顺序的单科成统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D类(*特长生)考生根据所报*专项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总成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专项)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F类(退役军人)考生根据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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