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跨考考研无忧畅学全年班考研培训课程
面议发布时间: 2023-05-28 11:27:18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1、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
考《教育学》。
参考书目:《当代教育学》, 袁振国,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11年版。
2、学前教育学
考《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 。
参考书目:《学前教育学》, 黄人颂,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0年版。
《学前心理学》, 陈帼楣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形式教育论与实质教育论
形式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纵贯整个中世纪,形成于17世纪,盛行于18—19世纪,衰落于20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是洛克和裴斯泰洛齐。
主要观点是: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各种官能或能力;形式*(如希腊文、拉丁文、数学、逻辑学等)或古典人文课程最有发展价值;教学原则、方法以学生心理官能的内在发展秩序为依据。
实质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在中世纪受压制,形成于18世纪,兴盛于19世纪,20世纪初衰落,主要代表人物是赫尔巴特和斯宾塞。
*章 总则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英文全称:“Hunan of Science and ”;部标代码:10534;考点代码:4314;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第三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设有90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拥有3个一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拥有8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权资格。并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工作。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对象主要为*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公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招考方式、收费标准,培养形式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的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拟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宣传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检*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联系方式、传真:0731—58291000,学校网址:http://www。hnust。edu。cn,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审批。
第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参照《湖南科技*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6]68号文件规定发放。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招生宣传和复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组考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组考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组考、复试、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和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入学。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研究生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试卷、答卷、及有关文件资料。对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六章 报名与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经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第二十条 报考“退役*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200名左右:
(一)*统考招生计划
通过*统考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约2100名左右、非全日制约110名左右。
(二)推免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约150名左右(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底公布),推免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统考招生计划。
(三)“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30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2023年我校“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仅在以下专业开展招生:
(四)招生总规模最终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具体按照统考实际生源情况、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并结合我校*情况安排为准。
二、全日制、非全日硕士研究生相关说明
说明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后附招生专业目录(注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已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做出明确标注区分,请谨慎选择)。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且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请务必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信息、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报考“退役*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复试期间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在2023年9月初前通畅)。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复试
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进行。
(一)学校在*确定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他加试要求以各院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的,不予认可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网站。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学制: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各专业学制详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学习。
(三)培养所在校区:贵州师范*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城
贵州师范*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四)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后勤*统一安排,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二)研究生*助学金;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它
(一)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本章程要求,否则谢绝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自命题科目可参照初试考试大纲认真备考。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2023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招生文件为准。
(六)本章程由贵州师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663
联系*:贵州师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城邮政编码:550025
网址: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信箱:gznu_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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