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培训网

关于电梯定期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07 08:57:12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穗质监函2008390

关于电梯定期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电梯须由许可单位保养的规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2008 10 1 日起,定期检验约检时,约检单位须向检验机构提供维护保养合同,检验机构须确认其维保资质及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约检单位约检时没有提供维护保养合同的,检验员现场进行定期检验时,应检查维护保养合同

    二检验员现场发现无资质保养或者超范围保养等问题时,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同时检验机构应按三确认要求书面告知区(县级市)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三 2008 10 1 日起,电梯使用登记不再到区(县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理年度确认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广州培训网网站详细了解
咨询电话:400-850-8622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相关课程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400-850-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