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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员考证有用吗

发布时间: 2023-08-16 09:55:19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保健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负责为病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帮助病人恢复健康。

医疗护理员证书是*承认的吗

证书是*承认的。为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近日,*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照同期发布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加快培养医疗护理员。理论及实践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由人才中心和培训合作单位联合盖章,学员可在*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注册后自行查看并下载。

*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一、背景介绍

2020上半年,**与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16个新职业,其中"医疗护理员"作为新职业,正式纳入我国职业分类大典。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对需要照顾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


二、政策支持

为全面实施健康*战略和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8月,*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加强医疗护理员的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同时,通知中还明确了《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

2020年9月,*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1号),《通知》当中指出:规范管理辅助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近日,*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6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等15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制定老年医疗服务具体方案,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在此期间要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到2023年,将试点经验向*推广,实现以点带面,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

2022年8月*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制度,医院学员通过医疗护理员培训。


三、项目价值

"医疗护理员"项目是集"患者护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为一体的新型医养健康照护专业人才。不仅能够掌握生活照护、消毒隔离、安全防护、急救及沟通等医疗护理知识,还能提升老年照护专项和母婴照护专项能力。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生活的越来越丰富,群过人民对于医疗质量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专业的医疗护理员能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延伸护理服务链条、防止患者非医疗伤害、增加医院服务价值、减少医患沟通成本、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促进患者建立良好口碑,为医院带来更多患者。


四、培训对象和就业方向

培训对象:

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养老机构、家政行业从业人员及医院护工;医应、往届毕业生。

就业方向:

医疗护理员能在医院、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等场所从事基本的护理技术服务,帮助服 务对象保持、恢复和促进健康,维持生 命,减轻痛苦,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五、培训内容与方式

以*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5 *联合发布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为基础,人才中心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教学课件和教材。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理论培训采取线上方式,由*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提供统一的学习平台,实践培训由各培训合作单位以面授方式进行。护理专业毕业的学员须参加理论培训,原则上不强制安排实践培训。

六、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

随报随学,缴费注册后即可学习。具体考试时间由*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公布为准。注意事项:理论考核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需在*考核后的三个月内补考。实践考核未合格者,可保留理论考核成绩,在*实践考核后的三个月内可免费补考一次。每两个月组织考试一次,学员报名成功后,线上注册学习考试。

七、考核形式

线上理论+线下实践 考核形式,在*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线上系统考核。理论及实践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XXX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费、考试费、教学组织费、书本费等),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由学员个人承担。

九、颁发证书

学员参加完所有指定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培训证书后,学员可在*卫生人才网( www .21wecan. com )上进行证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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