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焊工特种作业证报名
面议发布时间: 2021-01-28 21:07:28
1.特殊工种
原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或劳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2.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可见特种作业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可以为涉及特种作业的企业采用。
特种作业证是需要复审的,很多同学在取得特种作业证后不清楚特种作业证几年审一次。特种作业证复审期限是什么时候,从而终导致证件失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介绍,一起看看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因此,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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