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单招简章
面议发布时间: 2024-05-19 21:46:51
长沙博雅卫生学校领导班子育人理念先进、治学严谨、医学教育经验丰富、深谙医疗卫生国情,是一个团结务实 开拓创新的集体。
学校师资队伍共计200余人,其中专业教师队伍以*级重点*、高职院校、三甲医院骨干教师为主体,他们在专业领域的临床、教学、科研的*优势,可确保学生的知识与技能科学、先进、系统、合理,具有职业发展所需的知识储备;学校与省内高等院校、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和各 级医疗机构联系紧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场地,升学和就业渠道畅通。
学校坚持面向市场需求办学,以护理专业为中心,围绕卫生健康职业人才培养开展育人工作, 办学过程透明,着力校园环境的重要性和育人的整体性,旨在把学校发展成促进师生健康和幸福的大家庭。 为探讨护理专业中职学生的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问题,联合省内龙头院校开展了长达10年的护理人才中 高本贯通培养的探讨和研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培养方案,按*本科教学标准要求培养中职起点学生。
学校充分发挥机制的优势和活力,整合湖南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在"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上办特色、创品牌;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备职业潜能的专 门人才,有效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需求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 6 月 1 日讯(记者 黄京 杨斯涵)"从2020 年起,湖南中职学校不再增设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点。"今天,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就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检查作出详细规定。三湘都市报记者还获悉,到 2022 年,全省中职学校所有专业都将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 1—2 个专业群,建成一批在*有影响的中职学校和特色专业群。
【条件要求】
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好 1—2 个专业群中职学校设置专业须达到什么条件?《细则》提出,应该有依据*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的相关教学文件,主要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同时,要有完成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具有学历达到*有关规定的专任教师 10 人以上,其中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不少于 6 人,具有中级以上*的不少于 3 人,"双师型"专业教师不少于 2 人,专业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不少于 2 人,有一定数量的教学辅助人员。
另外,学校要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校舍、实习实训场所、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专业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产业类专业不低于 100 万元,第二产业类专业不低于 300 万元,第三产业类
专业不低于 200 万元;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 3—5 个;有专业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专业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课程建设等规划,管理制度包括课程管理、队伍管理、教
学实施管理等制度。对中职学校而言,专业也绝不是越多越好。《细则》规定新设置的中职学校*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 5 个,其他中职学校每年新增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 3 个。除特殊专业外,中职学校各专业年招生人数不低于 20 人;市州教育行政*在审查备案新设专业时,应优先考虑有相关专业建设基础的学校,中职学校设置专业应对照地方专业建设规划,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以利于办出特色,培育专业品牌。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 1—2 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 3 个。
【程序原则】
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点不再增设专业设置*忌盲目。《细则》要求,设置、备案专业时,中职学校要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并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从而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教学文件,再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征求相关*意见后,报教育行政*备案。值得注意的是,中职学校开设医药卫生类、司法服务类、教育类等*控制专业,应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规定的条件。从 2020 年起,不再增设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点。开设"保安"等国控专业点,须经市州教育行政*组织初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送请省行业主管*审核准同意后备案。开设"护理""中医护理""助产""康复技术"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卫类专业,比照国控专业执行。严格执行*医学教育准入标准和《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逐年减少中职层次护理专业招生规模。
对于中职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停办已开设的专业,应报市州教育行政*备案,连续两年未招生专业视为停办专业。停办专业三年内不得申办招生备案,再次招生须按新设专业设置要求重新审查备案。同时,中职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设立校外专业教学点(班),不得与无相关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举办专业教学点(班);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对已开设专业的内涵及教学内容等进行调整;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方向,但专业方向设置应属该专业涵盖范围,不得涉及医药卫生类、公安司法类、教育类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一般不得跨专业大类。
【指导检查】
建立中职学校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则》提出,要建立专业合格性评价制度和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对新设专业,中职学校应当在有首届毕业生当年开展专业合格性自评,市州教育行政*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中职学校自评结论进行复核评价。对非新设专业,市州教育行政*应不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评价。市州教育行政*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结论为"不合格"或结论为"基本合格"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该专业点,三年内不得再次新设。省教育厅不定期对市州教育行政*的评价结论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吻合度低于 60%的,省教育厅责令相关市州教育行政*全部重新评价。
市州教育行政*要建立中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完善专业技能抽(普)查制度和公共基础课普测办法,专业技能抽(普)查或公共基础课普测合格率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两项均低于 60%的专业,暂停该专业招生。同时要建立中职学校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发布专业布点情况,将招生计划、就业率、生均经费投入、办学质量监测、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结果等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
一、总体原则
严格遵守教育行政*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和诚信招生,不搞中介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和委托招生,不参与和实施任何形式的生源买卖行为,做到招生工作全流程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全体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计划开设四个专业,总招生计划为1600人;下表是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招生人数 | 计划开班数 | |
720201 | 护理 | 3+3 | 1200 | 12 | |
690204 | 药品食品检验 | 3+3 | 200 | 4 | |
770101 | 幼儿保育 | 3+3 | 100 | 2 | |
710207 | 网络信息安全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与评估方向) | 3+3 | 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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