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1)一级建造师全科报考条件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符合一建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一级建造师*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